上市公司 603110.SH 全资子公司

东方超算
SERVICE TERMINATED

192,339 名用户的数字家园,152.321TB 的心血数据,
2025年12月15日 那天,没有公告,没有警告,没有道歉——
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键抹杀。

服务中断持续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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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 2025.12.15 00:00:00 突然断网起计

他们销毁了什么?

注册用户总数
192,339

近二十万人的信任
被当成垃圾丢弃

账户仍有余额的用户
213

还没消费完的钱
一分钱没退

未退还现金余额
¥4,896

对上市公司来说是零头
但这是 契约精神 的尸体

提前通知天数
0

法律要求 90天
他们给了 0天

在云端,数据就是生命

东方超算没有发一封邮件,
没有打一个电话,
没有给一秒钟的准备时间。

按下 DELETE 键的那一刻,
他们抹杀了 19万用户 的数字资产。

这是经营不善
这是赛博屠杀!

"我们花了一年多时间,投入了真金白银,
积累的算力数据、训练成果、业务资料,
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被彻底抹除。
这不是几千块钱余额的问题——
那 152TB 数据的价值,无法用金钱衡量。"

谁该为此负责?

上市公司
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股票代码:603110.SH
▼ 100%控股 ▼
肇事主体
东方超算(深圳)科技有限公司
B2类电信增值业务持证企业
▼ 运营 ▼
已死亡
appmall.com / appmall.ai
上线不足一年 → 2025.12.15 突然关停

⚖ 第一责任人:庄盛鑫

庄盛鑫
1985年5月生,持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
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总经理
上市公司职务
603110 董事长 / 总经理 / 法定代表人
子公司职务
东方超算 总经理(兼任)
家族关系
原实控人樊家驹之女婿
信息来源
上交所公告 / 投资者互动平台
▌ 法定责任指向
  • 作为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,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承担第一责任(《证券法》第82条)
  • 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,对子公司重大经营异常(关停业务、删除用户数据)负有知情、决策、披露义务
  • 同时兼任东方超算总经理(2026年1月12日投资者互动平台确认),对 appmall 关停事件直接负有管理责任
  • 子公司终止电信业务未按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提前90日报告、30日通知用户,作为子公司负责人涉嫌违规
以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渠道:上交所603110公告(编号2019-078、2020-016、2025-051)、每日经济新闻2026年1月12日报道、天眼查工商登记。

致 庄盛鑫 先生:

您身兼东方材料(603110)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三职, 又亲自兼任东方超算总经理。

在您的任期内,东方超算核心产品 Appmall 于2025年12月15日突然关停, 192,339名用户的152TB数据被删除, 213名用户的余额未退还。

截至今日,已过去 123 天—— 0封公告,0次回应,0元退款。

根据《证券法》和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》,您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, 对上述事实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

我们要求您:
❶ 公开说明 Appmall 关停决策经过及数据去向
❷ 立即退还全部用户账户余额
❸ 向上交所补发临时公告,如实披露子公司重大经营变动
❹ 对受害用户数据损失承担赔偿责任

【重大风险预警】致东方材料(603110)全体股东及证监会

你们以为自己持有的是"算力概念股"?
不,你们手里现在可能只是一个"信披黑洞"。

2025年12月15日,贵司全资子公司"东方超算"核心产品 Appmall 全线关停,算力服务彻底中断,152TB数据资产全部清零

截至今日,距核心业务猝死已过去 -- 天。

庄盛鑫 先生及董事会回答以下问题:

❶ 您身兼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/董事长/总经理,又兼任东方超算总经理——Appmall 关停是否经您本人决策或批准?

❷ 核心主营业务关停,为何至今 0 公告?您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如何解释?

❸ 子公司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及资产灭失,为何不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?

❹ 上海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6.1条明确规定:"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,应当及时披露。" 庄盛鑫先生,您视监管法规于何地?

致证监会与交易所:

庄盛鑫先生同时担任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肇事子公司总经理,对 Appmall 关停事件既有决策权又有知情义务。如果这样的人都能隐瞒不报——
请问,603110的信息披露体系还有公信力可言吗?

中小股东们,醒醒吧!

今日他们敢悄无声息地删光用户的 152TB 资产,
明日这颗雷炸了,你们就是最后的接盘侠!

🚨 监管举报直通车

📢 请监管部门介入调查

📞 工信部投诉(最有效)

12300

公众号:工信部12300
该公司持B2类许可证,工信部一旦介入,
企业必须响应,否则吊销牌照。

📱 市场监管举报

12315

小程序:全国12315平台
举报重点:预付卡违规、合同欺诈
停业需提前30日通知(他们给了0日)

📈 证监会 / 上交所

12386

上交所:021-68808888
举报重点:子公司重大经营异常未披露
可能触发问询函

🐱 黑猫投诉

新浪黑猫

搜索"黑猫投诉"小程序或APP
搜索"东方超算"或"appmall"投诉
舆论压力 + 企业信用记录

📋 分渠道投诉模板(点击切换)

被投诉人:东方超算(深圳)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产品:appmall.com / appmall.ai(B2类电信增值业务) 母公司: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603110.SH) 法定代表人/董事长/总经理:庄盛鑫(同时兼任东方超算总经理) 投诉事由: 被投诉人于2025年12月15日突然关停服务,未按照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提前90日向主管部门报告,也未提前30日向用户履行告知义务,属于非法终止经营。 被投诉人母公司603110.SH董事长庄盛鑫同时兼任东方超算总经理(据2026年1月12日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),对关停决策负有直接管理责任。 该公司拒绝退还用户账户余额(合计约4896.83元),并直接删除了192339名用户积累的历史数据(合计约152.321TB),该数据包含重要业务信息,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。 诉求: 1.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退还本人账户余额 2. 对被投诉人"非法终止电信业务"的行为进行行政立案与处罚 3. 责令被投诉人说明数据去向,并承担因数据丢失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 4. 将相关线索移交证监会,追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责任

📊 投诉打卡墙 —— 每一份真实投诉都是力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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